201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最终裁定,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丁腈橡胶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8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8年11月9日起5年。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韩国公司:
1.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12.0%
KUMHO PETROCHEMICAL CO.,LTD.
2.(株)LG化学:15.0%
LG CHEM,LTD.
3.其他韩国公司: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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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
1.日本瑞翁株式会社:28.1%
Zeon Corporation
2. JSR株式会社:16.0%
JSR Corporation
3.其他日本公司: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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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腈橡胶主要用于制造耐油橡胶制品。简称NBR,由丁二烯与丙烯腈共聚而制得的一种合成橡胶。是耐油(尤其是烷烃油)、耐老化性能较好的合成橡胶。我国丁腈橡胶目前总体产能利用率较低,如下图所示,产能产量相对差距较大。
近几年进口丁腈橡胶中日韩比例过半
生意社丁腈橡胶分析师认为,对日韩丁腈橡胶的反倾销,从中长期来看,利于提高国内丁腈橡胶产能利用率,短期来看,目前丁腈橡胶下游市场持续疲软,丁腈橡胶仍将维持弱势震荡态势。来源:橡胶技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