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通知,将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25%,以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对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国盛证券研究所测算,该政策将减轻上市公司约242亿~262亿的税负,增厚业绩1.9%~2.0%,有助于更精准为企业科技创新进行减税。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橡胶网了解到,此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及橡胶行业的技术领域包括子午线轮胎生产关键原材料的开发和规模化生产、新型橡胶的合成技术、橡胶新材料及橡塑助剂技术开发等。
也就是说,橡企在开展上述领域的研究时,投入的研发经费将加成比例抵扣上交国家的所得税数额,本次提高加成比例后企业需缴税额则会大幅减少,对于目前科研实力亟待加强的橡企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
根据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而此前的比例分别为50%、150%,两项抵扣额均增加了25%。来源:中国橡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