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轮胎可翻新再用,废轮胎能炼汽油、柴油,还能生产橡胶……可能很少有人知道,汽车换下的废旧轮胎,用处其实很多。
记者近日了解到,我国废旧轮胎的综合利用水平低,造成巨大资源浪费。专家认为,在我国石油年进口量近2.8亿吨的现实下,废旧轮胎利用亟待制定相关标准、严格监管来进行规范和推广。
利用低效,我国多“一次性”轮胎
近日,在大同一家轮胎再生企业的炼油车间,记者看到,工人将大大小小的废轮胎放进巨型圆罐内,用电加温一段时间,管道末端的龙头就流出了黄颜色的“橡胶油”。
“我们正规厂家一般把粗加工的‘橡胶油’卖给发电厂做助燃油。”大同利达轮胎再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孙永利说,废轮胎还能提炼出汽油和柴油。
专家介绍,拿来炼油的主要是废轮胎,即不能继续使用或翻新的轮胎,主要用于生产再生橡胶、橡胶粉、热解炼油等。而旧轮胎是虽经使用但胎面尚未达到磨耗极限的轮胎,可对其外面胶层进行全翻新或部分翻新。
“根据国内外使用经验,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翻新轮胎,与新轮胎没什么区别,爆胎的概率比新胎还小。”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技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程源说。
然而,我国废旧轮胎利用水平较低,尤其是旧轮胎翻新率低下。“以客货载重汽车旧轮胎翻新率为例,欧盟达到了100%,美国为95%,而我国仅为15%。”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庞澍华说,欧美国家规定汽车新轮胎必须能够翻新使用,有的能够达三次翻新标准;而我国生产的轮胎可翻新的极少,几乎跟“一次性筷子”一样。
缺乏翻新标准和要求,致翻新率低信任度低
为什么有这样的差距?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认为,我国对新轮胎的可翻新性缺乏强制性技术质量标准。一些轮胎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设计中不考虑轮胎翻新问题,造成轮胎易磨损,整体强度差。
同时,我国对轮胎的使用没有强制性磨耗极限检测要求,消费者也缺乏轮胎保养意识,导致“可翻胎”不足5%。
而且,部分轮胎翻新企业产品质量差,严重影响了翻新轮胎的声誉。孙永利介绍,一些小作坊、小企业生产的“套顶胎”,因为新增加的橡胶胎面与原来的轮胎面只用胶水简单地粘合,甚至只是简单地套在一起,轮胎跑起来不仅会漏气、爆胎,甚至会着火燃烧。
一些旅游车的爆胎事故发生后,对翻新胎的使用限制更多了。“2004年公布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转向轮不允许装用翻新的轮胎;在2012年的修改版中,又规定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所有车轮都不允许装用翻新轮胎。”朱军说。
专家认为利用不善相当于每年扔掉几千万吨石油
据了解,我国每年生产3亿条、几百万吨新轮胎。生产1吨低端轮胎需要3—4吨石油,生产1吨高端轮胎约需8吨石油。“翻新一条旧轮胎所消耗的原材料,只相当于制造同等规格新胎的30%左右,价格也仅为新胎的30%左右。”程源说。
程源认为,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近60%的石油和70%以上天然橡胶需要进口的国家,如果不对废旧轮胎加以高效利用,相当于每年扔掉几千万吨石油,浪费一座大庆油田的年产油量。
但是,目前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都存在不规范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回收利用废旧轮胎的企业约2500家,多是小企业、小作坊。“正规厂家的一条翻新工程轮胎卖3000元才能保本,而小作坊采用下脚料、地沟胶等生产,卖2500元一条也能赚钱,不仅挤压正规企业,出了问题还让翻新胎遭遇信任危机。”孙永利说。
与此同时,有大量的废轮胎被用于“土法炼油”。据介绍,一些小作坊往往把这样提炼的“粗加工油”悄悄卖给加油站。“这种油如果掺入正常汽油中,会使油嘴堵塞、汽车发动机受到损伤。”庞澍华说。
废旧轮胎利用亟盼制定标准完善配套措施
2012年7月31日,《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实施。今年5月1日,《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推进这样的产业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优化升级、提高利用技术水平、培育壮大骨干企业等,从而完善综合利用体系。”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综合利用处处长李洪良说,推广和规范废旧轮胎的再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需要相关配套措施,如完善回收体系建设、建立针对企业的专项补贴基金、解决地方保护问题等。
对此,程源说,制定磨耗极限、使用年限、翻新次数等生产标准,让企业按标准安排生产极为重要。
有关专家还建议,应要求生产企业生产可翻新的轮胎并加上磨损标识,翻新企业需有激光验伤机等设备,使用合格的橡胶原料,并在每个轮胎加上翻新标识、查询信息等,对每个翻新轮胎负责。
来源:西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