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3 月 14 日,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参与投资的并购基金的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称,3月13日,星微基金控股子公司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
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代表 Korea Development Bank 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在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以 9550 亿韩元(约59亿元)收购 Korea Development Bank 及其代表的其他卖方共计持有的锦湖轮胎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6368844 股股份,占锦湖轮胎发行股份总数的 42.01%。
根据优先购买权协议,锦湖韩亚集团董事长朴三求作为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上述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期限为优先购买权人收到优先购买权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
资料链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 9亿元,与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国投得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青岛星微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微基金”)。
1月21日,青岛双星发布了公司2016年业绩预告。预告称,因国内汽车产量增长拉动轮胎需求提升,预计青岛双星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0.9亿元到1.1亿元,同比增长50%~80%。
交易对方(卖方)Woori Bank、Korea Development Bank、Kookmin Bank、Export-import Bank of Korea、Nonghyup Bank、KEB Hana Bank、Kwangju Bank、KODIT 1st Securitization、Korea Credit Guarantee Fund 合计持有标的公司66368844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发行股份总数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