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时间2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5位委员就对华卡客车轮胎反倾销反补贴案终裁阶段行业损害进行投票,以3:2的结果认定中国对美出口卡客车轮胎没有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及损害威胁。
该裁决结果意味着美国将不对中国卡客车轮胎产品征税,已经征收的保证金将全额退还。我方完胜!
“双反”案赢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就裁决结果,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邓雅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行业在无损害抗辩中获得完胜,是行业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的全力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在行业商协会的共同组织下,在国内外律师及广大轮胎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这次胜利,对今后如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也意义重大!
邓雅俐表示,投票结果表明,我国对美出口并不存在倾销及补贴行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也体现了这一点。但她同时强调,虽然案件赢了,但我们并不能高枕无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并未停止,推进我国轮胎行业转型升级,以智能制造、“走出去”加速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产品差异化创新和全球化布局,加强自律和提高行业竞争力是行业的当务之急。此外,她认为,今后还需要加强与美国等在内的国际贸易合作伙伴的合作,开放包容,建立和维护有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促进共同发展。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表示,本案受到中美产业界的高度关注,商会认为,目前中国轮胎企业完全是按照市场规律组织生产、开展营销活动,并且根据美国市场的需求对美出口,不存在“倾销”和“补贴”,也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商会希望,中美双方应继续携手合作,尊重国际贸易规则,共同推进双边贸易投资的持续增长,共同解决双方产业关注的问题,促进全球贸易的繁荣发展。
这么多贸易摩擦案件,为什么这次我们取得了完胜?
本案之所以能赢,是基于哪些因素?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英表示:
第一,案件能赢,首先体现了团结的力量,这是全行业共同努力的结果。无论案件律师费用收缴、应诉材料准备、组织抗辩团队和推荐证人出庭等方面,都是在商协会的组织下,获得了企业的大力支持,所有人都尽了自己的力量,应该说这是全行业最团结的一次。
第二,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有好的结果。历经多次贸易摩擦,协会在筛选律师团队、组织应诉过程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对应诉流程也越来越熟悉,准备答卷更加充分、更有针对性。
第三,案件的结果体现了事实的真相,能赢是因为赶在了比较好的时间节点上,法律上也站得住脚。美国全钢胎产能在不断增加,这期间开工率是最高的,利润也正值最高点,我们抓住了最好的时机。
第四,整个过程得到了多方的大力支持,如商务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主要省份商务厅(局)以及律师团队、主要涉案企业,尤其是双钱、贵轮、浦林成山几家强制应诉企业等。
另外,徐文英提醒企业,这起案件赢了,能为行业换来两三年的太平日子,但全行业更需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结果,主动规范价格和市场,要以事前预防为主,而不应以打官司为主,应加强自律避免新的贸易摩擦发生。
据了解,此次调查中的相关证据显示,美国国内卡客车轮胎产业运营良好,生产商在答卷中填报的净收入合计由7.05亿美元增长至7.16亿美元,占销售额比重由16.5%提高至18.3%;现金流由8.09亿美元上升至8.42亿美元;出货量由1179万条增加至1208万条,整体表现大大好于美国其他产业。由于产品需求旺盛,美国内生产商一直在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以扩大产能。而美国工会势力罔顾事实,强行对我方提起“双反”调查申请,指控中国出口的卡客车轮胎给美国产业造成了损害。这是美国申请人滥用相关法律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企图阻止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平等竞争。本次调查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5位委员做出的无损害裁决是客观公正的,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是严格按照美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的。
投票现场报道,我们是如何取胜的?
代理本案行业抗辩的中方美国律师——美国GDLSK(德凯)律师事务所的Eve Q. Wang和Max F. Schutzman两位律师出席了ITC的现场投票。这两位目睹ITC委员投票的中方律师传回了现场报道。
5位委员的投票顺序由电脑程序决定。共和党委员F. Scott Kieff没有在现场投票,他通过电话投了第一票(否定票);在场的共和党委员Meredith M. Broadbent投了第二票(否定票);民主党委员Rhonda K. Schmidtlein投了第三票(肯定票),另一位民主党委员Irving A. Williamson投了肯定票。此时,投票结果为2:2平! 两位律师的心情相当紧张,还剩最后关键的一票!当共和党委员David S. Johanson投了最后一票(否定票)时,Eve Q. Wang和Max兴奋不已,现场拥抱!他们无法控制兴奋的心情,在会堂后面高声呼喊:“我们赢了!”
申诉方律师也在现场,他们对此结果很生气!
【编后语】
制衡是美国行政体制运作的重要特点,“双反”的裁定生效要经过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两个部门的“制衡”,只有两个部门都做出肯定性裁定才成立。
近10年来,美国对我国轮胎行业发起了众多贸易摩擦案件,我方在之前的应诉抗辩中均以失败告终,案件裁定存在明显不公平,带有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政治色彩。
我国对美国打贸易官司困难很大,主要原因是我国对美贸易顺差大、进出口商品结构失衡,出口的大都是消费类产品,进口的大多是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这决定了我国在贸易摩擦应对中缺乏反制措施,在应诉抗辩中居于不利地位。
这次轮胎“双反”行业无损害抗辩取得胜利,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反映了我国轮胎行业整体竞争力提升、国际化程度提高、运用WTO规则维护权利的意识增强。同时,我国也要充分认识行业自身问题,运用倒逼机制,促进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规则意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竞争与合作。
来源:中国橡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