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宁波外经贸局将举办2013年进出口关税调整范围及合法避税增加进出口退税技巧培训班。主要针对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的总经理、进出口部经理、财务经理和进出口业务骨干等。望有意者于8月12日前登陆http://www.nbftt.com/smarty/info.php?id=2560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协会,联系人:陈琳燕/周承怡18658259082/87151512报名从速。现将外经贸培训通知转发如下:
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外贸企业:
为了让企业尽快缩短《2013年税则》调整后的磨合期,加快进出口企业通关速度,使进出口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关税成本,帮助进出口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市外经贸局经研究,决定举办我市“2013年进出口关税调整范围及合法避税增加进出口退税技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的总经理、进出口部经理、财务经理和进出口业务骨干等。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8月13日(9:00—12:00;13:30—16:30)
签到时间:8:15—9:00
培训地点:中山饭店三楼中山厅(孝闻街100号)
三、 培训内容(见附件)
四、 培训师资
赵宏: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委,首届《中国海关杂志》十佳作者、海关业务培训专家,《中国海关》杂志特约撰稿人,中国海关出版社特约撰稿人,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高级法律顾问,舶联(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关事务高级法律顾问,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培训、进出口企业内训名师。经培训人员达9万名。
五、报名和签到办法
1、为有效落实培训报名工作,请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将此通知尽快转发至相关外贸企业。
2、请报名参训人员于8月12日前登陆宁波市外经贸培训中心网站www.nbftt.com,在网站首页“培训资讯”栏目中找到本培训通知,下拉页面底部进行“在线报名”。
3、培训中心将于8月12日对网上报名参训学员资格进行短信确认,请注意查收。
4、培训当天签到时,请各学员按自己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进行分区签到。
六、其他事项
2013年进出口关税调整范围及合法避税增加进出口退税技巧培训班是我市外经贸人才培训的重要班次,由市外经贸局主办,市外经贸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培训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在规定名额内,学员免费参加培训,中餐和交通请学员自理。
附件:培训大纲
第一节、2013年进出口税则调整范围
一、 2013年进出口关税修改原则
(一)我国经济发展前景
(二)2013年关税修改原则
二、 2013年进口关税
(一)最惠国税率:
(二)暂定税率:
(三)协定税率:
(四)特惠税率:
(五)普通税率:
三、2013年出口税率
(一)出口税率;
(二)对铬铁等部分出口商品税率。
第二节 商品归类技巧
一、如何解决好进出口企业与海关之间对商品共同认知的问题
(一)充分理解海关总署关税司编制的“《协调制度》培训教材”中的有关商品知识。
(二)归类实例
二、《协调制度》目录与注释结构
(一)《协调制度》目录结构
(二)《协调制度》注释结构
(三)《协调制度》货品归类6大原则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简易归类方法
一、简易归类方法口诀:有列名要归列名;没有列名归用途;没有用途归成分;没有成分归类别;不同成分比多少;相同成分要从后;丝、毛、棉、麻、长、短涤;人造纤维从后级。
二、列名优先原则:有列名要归列名;没有列名归用途;没有用途归成分;没有成分归类别。
第四节 利用商品归类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方法
一、无法逾越的商品归类“有列名归列名”
二、利用“专用零件”与“通用零件”合法避税
三、利用加工深度合法避税
四、利用海关目前“报验状态”的规定合并、拆散货物进口状态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
五、利用原产地规则合法避税
第五节 商品归类救济方法
一、 进出口商品归类修改救济
二、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救济
三、海关行政裁定救济
四、海关行政申诉救济
五、行政复议与诉讼救济
六、海关事务担保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