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28/AD18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内部市场保护司2020年8月14日第11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卡车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税号为4011201000和4011209000。
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卡车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1月18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4.79~35.35%反倾销税,决议自2015年12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