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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进口技术分类天然橡胶随附证书相关问题的函

admin 发表于 2015-01-23 来源:宁波市橡胶协会 阅读次数
关于明确进口技术分类天然橡胶随附证书相关问题的函

据悉,海关总署于2015年1月8日颁发了关于《关税征管司关于明确进口技术分类天然橡胶随附证书相关问题的函》,明确“技术分类天然橡胶必须随附生产国主管当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列出橡胶的等级、规格及检验结果。”

本站对保税区调研得知,前期入库要求出区及近期到港的标胶,由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书,致使通关不畅,出现车辆货物压库的问题。据了解,海关部门也正在积极商讨对策。

附函件:

天然橡胶


 


 

据本站跟踪了解(1月21日),目前入保税区的天胶暂时不需提供官方出具的检验证书,但出库时则需要提供。如果提供不了检验证书,需将税号由4001220000(技术分类天然橡胶(TSNR))更改为4001290000(其他初级形状天然橡胶)。通手册需要提前进行添增变更。

一般贸易的,之前4001220000税号的征税标准是不固定的,20%的关税或者1500元/吨两者从低。更改后的4001290000税号的征税标准是固定的,征收20%的关税。这样一来,不能提供检验证书的产品完税后的成本将会有所增加。同时1月初公布的今年7月份执行复合橡胶新标准,目前部分工厂尚不能应用新标准的复合胶,将会需求部分国产货源或进口标胶来替代,此措施或将继续压制进口货源。

来源:中国橡胶信息贸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