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现转发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我市装备首台(套)年度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挖掘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产品,指导企业做好2024年度装备首台(套)产品申报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宁波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质量保证、品牌培育和技术标准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产品类型。申报产品应符合《宁波市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关领域或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2021年),属于成套装备、整机装备、关键核心零部件,只能申报其中一类。
(三)申报类别。申报类别分别为国际首台(套)、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三类,同一产品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已获首台(套)称号的系列产品或申报的产品在国内、省内及我市已有类似产品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技术要求。申报产品应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宁波市经信局或省级及以上部门的鉴定验收,或通过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鉴定验收并获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装备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其中申报国内首台(套)应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申报国际首台(套)应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申报装备应提供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科技查新报告和鉴定验收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止。
(五)检测认证。申报产品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的检测验证。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专家推荐。申报产品应有两名及以上相关专业专家出具的首台(套)推荐意见书,其中:申请认定国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一名院士和一名正高级专家推荐,申请认定国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两名正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申请认定省内首台(套)产品应获得至少一名正高和一名副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
(七)市场前景。申报单位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能力,且申报产品已在相关领域应用,能够提供至少一个应用成功案例。投入产业化应用后能够实现批量化生产和销售,满足售后客户要求,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经信部门做好年度首台(套)产品申报摸底工作,通知企业按要求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二)拟申报年度国际首台(套)产品的,申报单位应提前将产品详细情况报市经信局,抓紧邀请院士等行业内知名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做好参加省级答辩的充分准备。
(三)各地年度首台(套)产品申报摸底情况请于3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报市经信局(汽车与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89292046。
附件:2024年度宁波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预申报情况汇总表